业务简介
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当我国内出口商收到国外进口商通过其往来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如收购或生产出口产品的流动资金不足,可将信用证抵押我行申请办理打包贷款(打包贷款的原意是指出口产品已基本备好,但仅需少量资金添购少量原村料或办理产品的打包,故称打包贷款,但后来延伸到可用于解决出口产品的收购或生产流动资金的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可按信用证金额全额贷款,一般贷款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经我行考察出口商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并完备信用证抵押手续后,我行即可向出口商发放打包贷款,待信用证项下产品出口后,信用证必须交由我行议付并对外索取货款,货款索取后由我行直接扣收我行打包贷款。
基本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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