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与B签订购销合同;
2、A向我行申请开出以B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我行考察A企业有偿还能力,并落实我行开证所必须的条件;
4、我行开出以B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C通知B;
5、B可持信用证向C申请打包贷款;
6、B向A发货;
7、B持发货单据去C办理议付,C在审核单证完全相符条件下办理议付,对B垫付货款,如B已在C获取打包贷款,应用垫付款偿还C打包贷款;
8、C到期向我行索取货款;
9、我行到期对C付款并同时从A收回货款。
适应情况
1、购货方生产经营正常,信誉好,有偿还能力;
2、特别适用于购销双方采用延期付款方式的贸易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