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是市民、企业都极为关注的一个日子,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 “消费与责任”。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青岛新闻网作为一个关注社会,体察民生的网络媒体,有责任在消费者当中倡导正确的消费理念,并着力推介品牌商家诚信人性化的消费环境。
 
    我们将从提交的问题中,选出10条最符合今年3·15主题的问题,同时被选中问题的网友将有机会获得价值百元的奖品
姓    名: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网友:赵耀业
    除在超市购物有发票外,建议工商部门制作在承诺卡,例如:在买食品的街店或流动商贩中一律施行承诺卡,带着销售者的真实电话联系地址,这样会降低造假率,会使食品更安全。
  网友:wang
    12315消费者协会及工商局能否真正为消费者办点事呀?
  网友:李家京
    消费者购买商品消费时得到的商业赠品或附件的商标生产厂名和厂址不详,出现质量责任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时,商家是否承担因商业赠品本身存在瑕疵或因缺陷而致消费者财产甚至人身遭受损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网友:杨宁
    希望四方工商分局联手四方区人民法院推出的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制度尽快在全市的工商所(基层消协分会)等消费维权部门推广,让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降下来、让维权部门的工作效率高起来、让少数奸商的嚣张气焰收起来!搞好消费维权工作,科学的制度至关重要!!消费维权工作有力度,对广大群众和商家都有益处,社会也将更加和谐!!!
  网友:周勇斌
    作为每个消费者要树立随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念才是第一位的
  网友:曹永宗
    希望每天都是315
  网友:徐杨
    每天都能3.15吗?
  网友:王辉
    3.15如何每天都能3.15?
  网友:胡凡
    “消费与责任”这个主题很好,可是我们是否有信心去确立一种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让商家在全年而不只是在3.15才想到履行责任和义务呢?
  网友:牛菲菲
    城阳有些公交车的售票员态度不好
首页 上页  下页 末页  /55页 10条/页 共54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