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首页 通行证 新闻 社区 微博 文娱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家居 健康 女性 教育 美食 婚嫁 食品 打折 团购 营销

《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2019-02-11浏览:79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欢迎各位领导,下午好,现在开新闻发布会。

  欢迎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来到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的现场。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也进入了销售的旺季,随之而来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也进入到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形势目前看比较平稳,但是依然严重,为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深入查摆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防止事故发生。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乔汝宾同志以及相关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乔汝宾同志将就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乔局长就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解读。

  乔汝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下面,我对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近年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但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发生。2018年2月19日,枣庄市市中区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同时引发事故现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爆炸,造成3人死亡。

  2018年11月26日,临沂市沂南县发生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提醒我们,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必须严抓严管,严防死守、细化措施,一刻也不能放松。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时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通知》(青安监[2019〕2号)并在青岛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专题会议,对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监管等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依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零售和燃放时间。

  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建成区销售时间:从1月20日(腊月十五)开始,至2月19日(正月十五)结束,时间一个月。燃放时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共六天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明确禁止燃放场所:(一)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二)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四)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五)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六)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七)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为区域;(八)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明确批发企业批发区域:市内三区及崂山区继续由青岛东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两家批发企业供货,其他区、市烟花爆竹的供应由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

  三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区市严格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周密规划,科学布点,合理控制零售网点数量,严把市场准入关,目前,全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已结束,全市许可零售点总数1245家(常年474家,临时771家),其中市内三区194家(市南区16家,市北区92家,李沧区86家),比去年减少25.3%。

  四是2019年1月22日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市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议。市教育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局等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研究部署了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对抓好烟花爆竹流通环节流向登记、严格道路运输许可,以及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宣传教育力度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应急管理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联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广泛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是突出抓好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监管部门和镇街的作用,加大对各零售摊点的巡查力度和频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违规者依法上限处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播放有关公益广告,印制《市民安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友情提示》(由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和居委会发放到居民手中)以及12350举报电话等形式,在全市形成浓厚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我今天要发布的内容。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应急管理局感谢各界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这里祝愿大家新春愉快!合家幸福!

  接下来,我和我的同事们非常愿意回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主持人:谢谢乔局长,下面把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媒体朋友们根据乔局长的报告内容,举手示意提问。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电视台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

  第一,就是公布12350对外举报电话,请您具体介绍一下都是什么样的行为市民可以通过12350进行举报?

  第二,我们注意到在每年公布的烟花爆竹的零售摊点数字都是呈现下降的态势,减少的摊点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是因为安全不达标?还是什么样的特定区域对于数量做减少?谢谢。

  乔汝宾:这位记者朋友您提的问题非常好,一个是12350是我们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对于社会公布的一个举报电话,凡是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50来进行举报。这样我们针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情况,凡是涉及到有关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50进行举报。

  第二,减少的数量情况,应该说现在随着社会水平质量的提高,人们的幸福感越来越增加,人们对于燃放提出了更高的美好的要求,这样我们从全市的规模来考虑,也根据市民的有关的意愿,对于今年零售摊点进行了合理、适度的减少和进行了审批。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大众网的记者,刚才您提到目前全市烟花爆竹的零售店总数是1000多家,想问一下,现在这个烟花爆竹的零售店具体是如何申请的?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谢谢。

  乔汝宾:下面请我们工矿商贸处具体负责零售摊点审批的杨处长来介绍和公布。

  杨处长:零售摊点的审批,咱们是根据国家总局原来有一个65号令,主要区市这一级,由区市办事处和街道居委会和对申请这些业户进行公示,然后派专业的人员对于整个的布点的情况进行论证,最后通过精选以后发许可证。

  记者:您好,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国家对于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有什么要求?谢谢。

  乔汝宾:烟花爆竹产品的采购、储存必须是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擅自采购,批发企业只能将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具有零售资格的业主,不能够直接销售给单位和个人,同时法规还有这方面的要求,批发企业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或者是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应该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零售经营的必须向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是重大节日喜庆的一种表现,也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所在,安全隐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刚才三位媒体朋友们进行了提问,我认为问题提的针对性很强,现实性很准,乔局长回答问题比较全面、精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提问和感谢乔局长的精彩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有深度采访报道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

  今天的发布会通过青岛新闻网、爱青岛、蓝睛等直播频道实现图文直播,新闻发布稿已经上传到媒体邮箱,随后会场的现场实录也将上传到媒体邮箱,欢迎媒体朋友们取用。 临近农历年关,春节将至,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一年来对于新闻发布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表示深深感谢,祝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散会。


《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2019-02-11浏览:79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欢迎各位领导,下午好,现在开新闻发布会。

  欢迎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来到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的现场。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也进入了销售的旺季,随之而来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也进入到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形势目前看比较平稳,但是依然严重,为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深入查摆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防止事故发生。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乔汝宾同志以及相关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乔汝宾同志将就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乔局长就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解读。

  乔汝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下面,我对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近年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但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发生。2018年2月19日,枣庄市市中区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同时引发事故现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爆炸,造成3人死亡。

  2018年11月26日,临沂市沂南县发生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提醒我们,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必须严抓严管,严防死守、细化措施,一刻也不能放松。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时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通知》(青安监[2019〕2号)并在青岛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专题会议,对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监管等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依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零售和燃放时间。

  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建成区销售时间:从1月20日(腊月十五)开始,至2月19日(正月十五)结束,时间一个月。燃放时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共六天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明确禁止燃放场所:(一)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二)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四)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五)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六)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七)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为区域;(八)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明确批发企业批发区域:市内三区及崂山区继续由青岛东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两家批发企业供货,其他区、市烟花爆竹的供应由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

  三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区市严格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周密规划,科学布点,合理控制零售网点数量,严把市场准入关,目前,全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已结束,全市许可零售点总数1245家(常年474家,临时771家),其中市内三区194家(市南区16家,市北区92家,李沧区86家),比去年减少25.3%。

  四是2019年1月22日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市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议。市教育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局等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研究部署了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对抓好烟花爆竹流通环节流向登记、严格道路运输许可,以及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宣传教育力度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应急管理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联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广泛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是突出抓好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监管部门和镇街的作用,加大对各零售摊点的巡查力度和频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违规者依法上限处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播放有关公益广告,印制《市民安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友情提示》(由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和居委会发放到居民手中)以及12350举报电话等形式,在全市形成浓厚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我今天要发布的内容。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应急管理局感谢各界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这里祝愿大家新春愉快!合家幸福!

  接下来,我和我的同事们非常愿意回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主持人:谢谢乔局长,下面把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媒体朋友们根据乔局长的报告内容,举手示意提问。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电视台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

  第一,就是公布12350对外举报电话,请您具体介绍一下都是什么样的行为市民可以通过12350进行举报?

  第二,我们注意到在每年公布的烟花爆竹的零售摊点数字都是呈现下降的态势,减少的摊点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是因为安全不达标?还是什么样的特定区域对于数量做减少?谢谢。

  乔汝宾:这位记者朋友您提的问题非常好,一个是12350是我们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对于社会公布的一个举报电话,凡是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50来进行举报。这样我们针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情况,凡是涉及到有关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50进行举报。

  第二,减少的数量情况,应该说现在随着社会水平质量的提高,人们的幸福感越来越增加,人们对于燃放提出了更高的美好的要求,这样我们从全市的规模来考虑,也根据市民的有关的意愿,对于今年零售摊点进行了合理、适度的减少和进行了审批。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大众网的记者,刚才您提到目前全市烟花爆竹的零售店总数是1000多家,想问一下,现在这个烟花爆竹的零售店具体是如何申请的?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谢谢。

  乔汝宾:下面请我们工矿商贸处具体负责零售摊点审批的杨处长来介绍和公布。

  杨处长:零售摊点的审批,咱们是根据国家总局原来有一个65号令,主要区市这一级,由区市办事处和街道居委会和对申请这些业户进行公示,然后派专业的人员对于整个的布点的情况进行论证,最后通过精选以后发许可证。

  记者:您好,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国家对于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有什么要求?谢谢。

  乔汝宾:烟花爆竹产品的采购、储存必须是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擅自采购,批发企业只能将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具有零售资格的业主,不能够直接销售给单位和个人,同时法规还有这方面的要求,批发企业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或者是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应该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零售经营的必须向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是重大节日喜庆的一种表现,也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所在,安全隐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刚才三位媒体朋友们进行了提问,我认为问题提的针对性很强,现实性很准,乔局长回答问题比较全面、精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提问和感谢乔局长的精彩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有深度采访报道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

  今天的发布会通过青岛新闻网、爱青岛、蓝睛等直播频道实现图文直播,新闻发布稿已经上传到媒体邮箱,随后会场的现场实录也将上传到媒体邮箱,欢迎媒体朋友们取用。 临近农历年关,春节将至,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一年来对于新闻发布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表示深深感谢,祝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