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有关规定,对所有申请登记且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计分排序,并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等有关规定,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并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计分排序结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产生,现将本次轮候排序正式入围及候补入围名单公布。
说明: 本次入围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房(不分家庭人口和房屋户型),并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选房时间另行通知。